去年5月28日,朝野在國會討論《立院職權行使法》國會改革法案時爆發衝突,邱議瑩見羅智強持手機直播指控民進黨試圖以其他議案干擾議程,直接走上前對著鏡頭語帶威脅開嗆「你是沒被打過喔」,接著持紙扇擊中羅智強左臉,遭羅智強提告。
民事部分,北院一審判決邱議瑩須賠償20萬元,原先她放話上訴「一定奉陪到底」,但隔天馬上改口稱不再上訴,欣然接受法院判決並深自檢討,並於事後支付全數賠償金。
刑事部分,經北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邱議瑩遇到爭端未能理性溝通及問政,且她早在2009年就曾掌摑藍委李慶華被判拘役30天,卻仍未獲取教訓及警惕,實屬不該。不過考量邱議瑩已經認罪並發文認錯道歉,以及她多年來推動再生醫療法的動機,一審以強暴侮辱罪,判處邱議瑩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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