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鏡週刊撰寫【央廣被駭內幕】系列報導,當面及電話採訪吳姓工程師十餘次,有錄音及對話截圖為憑,經反覆確認才刊出,報導均有所本。
二、 採訪過程中吳姓工程師一再強調,提供給本刊的資料「確實是事實」,也多次提到「對呀,也有要錢」、「就是這邊是什麼什麼可能要多少費用」、「一定都是小筆的累積」等語,輔以截圖據實報導,呈現真相,何須潑糞。
三、 無論黃委員提出臉書對話、截圖、律師函等攻擊本刊,都無法改變本刊多次採訪、合理查證的事實。本案進入司法程序後,這些採訪所得都會成為證據,讓真相大白。
本文為涉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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