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外傳依據《民法》1138條規定,原本應由賴母一人獨得,但賴母原是中國籍,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若自願註銷大陸(中國)戶籍被認為是「脫法行為」,最後恐只能分配到200萬元的說法,賴母律師許哲維對此鄭重否認,表示不理解何謂賴母有「脫法行為」。
律師許哲維表示,20餘年前賴母因嫁到台灣與賴父的兒子結婚,因而放棄中國國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一切合法,何來脫法?直到她與賴父生下賴姓高中生後,因通姦罪而被撤銷中華民國國籍。如今賴母仍爭取中華民國國籍流程中,現階段應仍為財產唯一繼承人。
許哲維表示,由於賴母提出的婚姻無效訴訟,一審判無效,經雙方均無上訴確定在案,在獄中執行的夏男將無法取得任何遺產。賴家名義上的「2兄2姊」曾參加該婚姻無效訴訟,顯然想爭奪5億財產的分配,但後來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婚姻無效階段與財產分配無關,又撤出訴訟。
不過如今5億遺產確定移轉回到賴家身上,賴家「2兄2姊」在賴母妾身未明下,是否提出遺產分配訴訟,不得而知。一場5億遺產爭奪大戰,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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