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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上竟有網友自稱分享「麥當勞蹭蹭偏方」,律師直言該行為已構成「詐欺罪」。(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犯罪還教學?網分享「騙麥當勞漢堡偏方」8次都成功 律師:妥妥的詐欺罪

記者|鏡週刊

據報,該名網友自稱是「偏方研究者」,在社群平台發文以「麥當勞蹭蹭偏方?」為題,表示到門市買完麥當勞後,隔半小時後再回去說沒看到裡面的漢堡,店員就會請內場再做一個,如此一來就可以「享受第二次的美味」,還聲稱成功率「8/8」。

此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做麥當勞這麼多年第一次看到像你這麼沒品的」「身為麥當勞員工,我承認你這招是有用的,只要你的良心不痛就可以一直用,只要被發現一次可能會報警處理,警察怎麼處理我就不知道了」「為啥還可以沾沾自喜的教人做這種違背良心的事情」「那麼窮需要的是去申請社會補助不是偏方」「乞丐就乞丐 偏方三小」「乞丐比他好 乞丐沒犯罪」。

而原po則不以為然,強調「這是偏方」。還反酸其他人「生活過得太舒服,也全然不知道那些沒有錢的人是怎麼過活,也不知道下一餐在哪的人比比皆是。而你們,也將成為那些看不見的加害者」。

該網友分享「偏方」後遭砲轟仍振振有詞。(翻攝自Threads)

律師朱立偉在臉書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則轉發表示:「妥妥的詐欺罪,還上網自白哎!現在的人真勇敢。」他指出,《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罪,只要施用詐術造成對方誤信,進而交付財物就符合,「這位仁兄的行為完全符合施用詐術,使對方誤認之前少放一個套餐,進而交付漢堡餐的詐欺取財要件。」

他解釋,很多人以為沒有騙到錢就不算詐欺,但其實《刑法》第339條第2項寫道,「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例如有些餐廳是用餐後結帳的,若在結帳時騙店員說「其他店員來結過帳了」然後閃人,這個吃到餐點但是沒付帳的利益,就是財產上不法之利益。

「雷丘律師」更進一步表示,《刑事訴訟法》第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有規定,檢察官因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而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因此不需要什麼當場抓包報警,「地檢署看到他的貼文就可以開始偵查囉。希望這位勇者不要刪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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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9.14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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