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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梓官區漁會一名女出納遭詐團騙財,竟挪用公款1,776萬。(示意圖,取自Pexels)

才上班2個月!女出納淪詐團肥羊 搬空漁會1776萬遭判刑

記者|鏡週刊

判決書指出,陳女2022年8月起擔任櫃員,2個月後轉任「大出納」,負責漁貨款收付與大額款項入庫。未料同年9月,她在交友軟體認識詐團成員,受騙投入24萬元後,再借信貸70萬元,仍被騙方聲稱要「補繳費用」才能取回本金。為填補缺口,她竟挪用漁會帳內資金,先後匯出24筆共1776萬元,直到全數成為詐團囊中物才驚覺上當。

漁會發現短缺後報警,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法院審理時,考量陳女已繳回400萬元,另有價值200萬元土地遭扣押,但認為她態度消極,且利用制度漏洞侵吞巨款,最終依農業金融法等罪合併判刑4年6月。

至於民事部分,漁會對陳女與提供帳戶者提出連帶求償。橋頭地院認定漁會內控不足、盤點不嚴謹,也須承擔3成責任,最終陳女仍須賠償840餘萬元。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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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9.0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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