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方的說法,高男與被害女子是在臉書的遊戲社團認識,近而關係變得很親密,2022年5月15日,相約去汽車旅館,結果高男在房內播放暴力的影片嚇唬她,接著性侵對方,更扯的是,他還試圖用遙控器來性侵,被害人逃開後,又用保險套套住沐浴乳罐繼續侵犯,並用手機把整個過程錄下來。
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發現,兩人在案發前後仍有親密通訊對話,不只提到情趣用品,也有一些帶有性暗示的話,女方甚至主動腿部照片給高男。此外,被害女子事發後未表現出創傷反應,仍與對方保持著曖昧的互動,法官認為這些行為舉止與一般遭受強制性侵的被害人狀態不符。
至於女方指控被脅迫交出金融帳戶及申辦門號,法院調閱對話紀錄後發現,雙方案發前已討論過帳戶用途,且女子事後曾主動詢問SIM卡開通狀況。完全不像檢方主張被「單方面脅迫」。此外,關於用異物性侵這點,儘管女子在訊息中提及「那天你用保險套套沐浴乳罐開我,我真的被嚇到」,可是從對話紀錄顯示,雙方過去有情趣用品使用經驗,且高男曾詢問女方「這可以嗎」,女方也回答「可以試試看」,所以很難認定這是被強迫的。法官注意到高男在女子上方進行性行為時,女子曾朝向手機鏡頭方向觀看,性愛過程時,兩人之間有許多調情及露骨的對話。
法院最後指出刑事案子很講求證據,不能只聽受害人單方面的說法。在缺乏其他足以補強的證據佐證下,無法認定高男有罪,因此最終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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