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16日清晨5點多,李男到新竹林森路的一家早餐店表示內急想要借廁所,但店家表示不方便,李男心生不滿,開始叫囂「翻桌」,把早餐店櫃檯上的東西掃落地面,叫囂自己有幫派背景,甚至還出手打女員工耳光。
員警獲報到場,發現李男渾身酒氣、持續叫囂,員警將他壓制在地,沒想到本來就「屎在滾」的他,竟然當場失禁挫屎,相當狼狽。
李男被帶回南門派出所,胡姓所長竟稱他情緒不穩、不適合逮捕,僅告誡後就放他離開,李男隨後又衝回早餐店二度鬧事,老闆娘嚇得大喊「你不要再來了,我們怕你了!」二度報警。
而鬧事的李男也被肉搜出其社群帳號,被發現他是台積電嘉義廠的外包工人,但目前已離職,且在事發後關閉臉書。新竹地檢署表示,專案小組今將李男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犯罪、勾串證人之虞,依法諭知以10萬元交保,並要求不得對被害人身體實施恐嚇、騷擾行為。
警方的說法和處理方式也遭疑「縱放」,派出所的臉書粉專和Google頁面遭到炎上,據報,新竹第三警分局長陳科宏出面道歉滅火,表示所長說明的內容有不夠精確部分,分局深表歉意,已加強所屬幹部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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