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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南區2024年間發生情殺案,一名彭姓男子持刀砍傷前女友與警察。(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台中女剛領保護令!返家遇恐怖前任持刀埋伏 警、男友全遭猛砍

記者|鏡週刊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一名35歲彭姓男子不滿與35歲李姓女子分手,該日凌晨4時13分持備用鑰匙闖入李女家中,先用28公分長刀破壞沙發、床、電視櫃及化妝台。李女驚恐報警,並在員警協助下到派出所聲請保護令。

不料38分鐘後,2名陳姓員警為確保安全,陪同李女與洪姓現任男友返家時,彭男竟躲在屋內角落伏擊。4人一進門,他立刻持33公分長刀衝出攻擊,洪男手部及右腹部中刀,33歲陳姓員警胸腔與腹部遭連刺3刀,腹部傷口深達7至8公分,需縫10針,左胸也被劃出5至6公分撕裂傷;46歲陳姓員警左手腕受4至5公分撕裂傷。彭男在混亂中自己左手也受傷,最終被壓制逮捕。

彭男承認侵入住宅、毀損、傷害與持刀妨害公務,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是奪刀過程不慎造成。法官勘驗員警密錄器畫面後認定,他朝員警胸腔、腹部這些要害連刺3次,並非奪刀意外,屬於殺人未遂的不確定故意。

台中地院法官指出,彭男漠視公權力、嚴重危及員警與他人生命安全,態度避重就輕,且未與被害人和解,量刑必須反映其危險性。一審依毀損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殺人未遂罪判7年、傷害罪判9月徒刑,應執行7年5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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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8.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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