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擔任勞發署北分署署長期間,涉嫌兩度洩密標案、圖利廠商,以及占價值2萬多元禮盒,遭新北地檢依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昨天她與其他相關被告在出庭時皆向法官表示認罪,謝宜容也稱願意為錯誤的領導扛起責任。
昨日謝宜容為了躲避媒體,提早1個多小時就抵達法院,在庭訊結束後更直接神隱,在新北地院外等候的媒體遲遲不見她的身影,後來才發現她已經從公務通道悄悄離開。
新北地院今發出新聞稿,還原謝宜容的離院經過,經查證,謝宜容是由其辯護人劉律師及吳律師陪同,先進入律師休息室,再透過台北律師公會所僱用派駐在該休息室之人員使用門禁卡協助,從法庭大樓2樓連通道通過管制門,進入法院行政院區內部,再自行政大樓1樓大門離開法院。
新北地院表示,為了保障開庭民眾的人身安全,如果有安全疑慮可以在開庭前申請,由承辦法官個案審酌許可,於必要時並得由社工陪同或法警戒護及協助自適當途徑入、離院。
然而謝宜容卻利用北律公會的派駐人員,使用基於公務聯繫使用門禁卡,違規進入門禁管制區域,除了令外界質疑她有「高人指點」,引發享有特權疑慮外,也影響新北地院對於同仁之安全維護,實屬不當行為。
新北地院嚴正聲明,譴責相關人等的不當行為,並收回該公務門禁卡,以維護院內同仁的安全辦公環境;他們也希望台北律師公會強化內部管理與教育,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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