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本編列約新台幣3兆1,325億元,卻遭立法院大幅刪減約2,075億元,比例創下歷年新高。行政院曾於3月提出覆議,但被立院否決。總統賴清德仍在3月21日公告該預算案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認為,該預算案不僅未確定歲出總額,還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636億元刪減額度,並大幅刪除監察院、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等機關經費,嚴重影響基本運作。此外,立法院統刪60%特別費與10%一般事務費,也被質疑違反憲法與預算法規定。因此,黨團於5月15日向憲法法庭提出釋憲聲請。
行政院也在5月21日跟進聲請,強調此次立院刪減預算程序與內容不符憲法明確性原則、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侵害行政機關政策決定與執行權限,不利釐清政治責任。
憲法法庭指出,經依《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進行評議,已決定受理這兩案,並將資訊公開於憲法法庭網站。兩案分別編號為「114年度憲立字第3號」與「114年度憲國字第3號」。
至於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的釋憲聲請,憲法法庭表示尚未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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