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訴願書第11200498號揭露,北區國稅局轄下有民眾到各大超商門市購買1元塑膠袋,狂洗3,346張發票,其中26張中獎累計金額8,500元迅速匯入帳戶,不過經稅務單位發現異常後,半年內已將爭議款全數追回。訴願書直指,該案被判無效的主因有三。
首先,2,326筆交易消費時間間隔不到5分鐘,占總筆數約7成,顯示購買行為非屬正常消費流程;其次,交易集中於特定門市,如某分店單店即累積300多筆紀錄;第三,多筆交易集中在每日早晚尖峰時段,時間分布明顯不具隨機性。

財政部過去就明訂會嚴查不合規行徑。(翻攝自臉書@財政部)
國稅局進一步對比發票紀錄與實際交易內容,認定該行為目的並非日常購物,屬於規避制度為目的的套利行為。為防堵洗發票行徑,財政部自2022年元旦起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已明定,若發票取得方式不合常規,或涉及大量金額極低的交易,將不予發放獎金。
國稅局指出,會對10元以下中獎發票,核獎時將加強查核,若發現異常累積行為,除了可能追回已領獎金,也可要求當事人說明交易目的與背景。財政部呼籲,民眾勿以分次交易或濫用自助結帳系統來累積發票,避免觸法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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