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彭振聲的妻子與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曾在去年8月被檢廉傳喚作證查金流,當時媒體有對此進行報導,之後彭妻再被媒體廣泛報導,是今7月1日她墜樓當天及之後,內容為她的帳戶有不明資金遭傳喚及彭振聲收受來自企業的不明資金,並未有攻擊彭妻的內容。
彭情緒緩和後說,已經來了,願意作證,但合議庭考量彭的情緒,仍決定改期,原訂7月1日勘驗彭振聲去年偵訊時認罪的錄音檔改在8月28日進行,彭可委請律師出庭,至於9月2日則傳喚彭振聲本人進行證人詰問,若無法詰問完畢則於9月4日再繼續。
今天庭訊時,彭振聲表示,自己主持4次都委會,卻家破人亡,太太選擇最悲慘的做法,他希望不要再有第2個被害者,彭表示,從來沒有人知道他妻子是局長太太、副市長太太,妻從來不管公事,結果她被訊問4次,那天在與他討論補充上訴理由第19次與他討論後就發生這事。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去年在京華城案偵訊時,曾指柯文哲交辦京華城案,並說柯文哲蓋過章不能說他都不知道,彭振聲已當庭向法官認罪並表示不會翻供,將可爭取輕判及緩刑免去牢獄之災,但因柯文哲認為彭振聲是遭檢察官不正訊問才認罪,聲請勘驗彭的偵訊錄音,彭振聲妻子卻在1日開庭勘驗錄音的前半小時不幸墜樓的憾事,隨後傳出彭可能翻供。
彭振聲去年10月23日向檢察官認罪供稱,2020年4月處理京華城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陳情案,因市府與仍與京華城進行行政訴訟,依《台北市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第9點,應予駁回陳情案,依訴訟程序辦理,但他在2020年4月6日都發局大簽上蓋章上陳給柯文哲市長,送都委會研議,對此彭振聲坦承涉及圖利罪。
彭振聲向檢察官認罪時表示,因為京華城案是柯文哲市長2020年3月10日與應便當會後交辦的案子,彭指出「我認為要讓他(柯文哲)負責任,才給他決行」,對於2020年5月18日第765次都委會會前會及5月21日765次都委會研議案,彭振聲承認,自己明知這是都發局應該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5條拒絕的研議案,他卻未將案件駁回,而是在開會討論後裁示組成專案小組,繼續為京華城公司研議,彭振聲坦承「這是圖利京華城公司」。
彭振聲去年認罪時告訴檢官「我當時沒有依法駁回研議案的,是因為這是應曉薇議員的請託,加上這是柯文哲市長2020年4月6日決行都發局大簽的決定,如果我依法駁回,好像是打了柯文哲的臉,我當時就想說緩衝一下。」
此外,彭振聲也向檢察官坦承「我明知2020年10月27日都發局簽陳上寫的『本案不是都更,卻引用都更條例拿容積獎勵,違背《都市更新條例》法令』另無其他法律依據,卻在2020年10月27日都發局大簽上蓋章上陳給柯文哲市長,我承認這部分圖利京華城公司」,彭振聲另強調,因為這案是柯文哲市長交辦的辦,他將公文往上陳,就是要讓柯文哲市長做最後的裁決,彭振聲表示,如果是由他自己裁決,他會將京華城案公展退回都發局,不會送公展。
彭振聲認罪時表示,2021年9月9日第783次都審會,自己明知京華城審議案不符合《都市更新條列》,也沒有其他法令可以給予容積獎勵,也就是「適法性」不足,但他並沒有依法將京華城案退回都發局,彭振聲供稱,這是圖利京華城「我會這樣做的動機是因為,這審議的事項就是2020年10月27日柯文哲市長核決送公告公展的内容,我就想說讓這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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