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表示,110年至113年間中央政府課稅收入的實徵數共超過預算數1兆8,707億元,表面看似財政充裕,但依法須撥付地方政府2,804億元、撥入特種基金1,957億元,並用於償還債務1,838億元、減少融資調度7,094億元,實際可運用餘額僅為4,436億元。他強調「這些數字清楚呈現目前國家的財政狀況」,因此政府原先所提4,100億元的特別條例案,是經過審慎盤點後提出,並非如在野黨所言「還有1兆8可以用」。
針對立法院日前通過、將普發現金1萬元納入特別預算、總額達5,450億元的決議,卓榮泰指出,當中新增的發現金支出高達2,300多億元,遠超過歲計賸餘可動用額度,因此「預估仍需舉債約1,014億元」,這項政策不僅可能違反憲法與預算法規定,也恐對國家財政紀律造成長遠衝擊。
他進一步表示,「是不是該舉債來普發現金,這是我們現在陷入的一個思考」,並批評此類一次性措施無助於解決台灣結構性問題,也難以改善長期財政體質。他呼籲政府應優先投入資源於「強化基礎建設、提升社會安全網與推動產業升級」,而非以普發現金作為短期紓困手段。
對於部分在野黨提出「政府有1兆8」的說法,卓榮泰指出,「提出這個數字的立委顯然忽略了」必須依法撥付的項目與已執行的債務償還。他表示,希望這些說法「只是無心的遺漏」。
此外,針對台電未獲得新台幣1千億元補助一事,卓榮泰表示,過去政府多次透過追加預算及特別條例協助台電改善財務,但都遭到在野黨刪除。他強調,若無法改善台電財務體質與設施安全,將對台電人員造成不公平待遇,因此未來仍會透過預算機制強化其營運結構。
面對立法院已通過延會,卓榮泰再次強調,他希望能赴國會「我們第一個說明國家的實際財政狀況,資料都可以補充給各位委員;第二,我要跟立法委員討論,什麼叫做合法合憲的審查預算。」
卓榮泰更指出,去年11月朝野協商時各黨已同意,未來預算案必須依據《憲法》第70條與《預算法》第91條,在增加政府支出前應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提出財源與法規配套。但他批評,在野黨主導的立法院「從來沒有依照合法合憲的程序來履行這些承諾」。
至於是否會提出憲法救濟,卓榮泰表示,「憲法賦予行政院憲政上的責任,我們會勇敢承擔起來,並會依循過去的方式持續審慎思考與行動。」他未明言是否啟動救濟程序,但強調將嚴肅看待此一違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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