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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OL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陳男,控訴首次約會就遭對方性侵。(示意圖,unsplash)

美女OL控網交男「騙肉體」性侵 她留下太多打臉證據法院判敗訴

記者|鏡週刊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去年6月透過Tinder結識剛經歷情傷的小柔,疑利用她渴望穩定交往的心態,在初次見面時便於其租屋處性侵得逞。事後陳男態度轉趨冷淡,訊息回覆簡短,甚至在事發第三天便不再回應。小柔驚覺自己遭到「騙砲」,憤而報警提告,陳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陳男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兩情相悅。法官檢視醫院檢查報告,發現小柔頭臉、身體、四肢均無傷勢,衣物也完好無損,對其說詞產生疑慮。此外,案發後小柔與陳男的訊息往來也成為關鍵證據,小柔曾嬌嗔「狂脫我衣服」、「超級壞」,陳男則回覆「我就是要、撲倒!」,小柔甚至提及「好怕懷孕」、「不想也得生,總不能拿掉?」等語,雙方互動更像是情侶間的打情罵俏。

法官審閱相關證據,發現小柔案發隔天傳給陳男的訊息,主要抱怨陳男經營感情方式,內容提到「我也不是需要你花很多時間陪我,但我們一整天講話不超過10句,我回家你也完全沒有關心一下」、「每天文字簡短我也覺得很沒有溫度」「我也不是公主,要你把我捧在手心呵護,但能不能至少讓我感受到你對我有那麼一點點在乎?」等,認為小柔的反應與一般性侵被害人明顯不同,並非控訴或提及遭受性侵的經過,因此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性侵事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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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7.1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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