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陳歐珀任職立委期間,就曾開會替商港事業協會或業者,向港務公司反映管理費及租金問題,2018年發生外籍貨櫃輪撞擊碼頭事件,2020年陳歐珀開始推動《商港法》第72條等修法。2018年起,聯興國際物流以每月5萬元行賄陳歐珀,又另匯5萬元至其人頭帳戶,透過陳歐珀推動修法減少租金及管理費、換取商業利益。
同案其他被告部分,聯興國際物流前董事長洪正英300萬元交保、陳歐珀妻子徐慧諭80萬元交保、陳歐珀特別顧問洪文宗50萬元交保、民進黨中央黨部前祕書長30萬元交保、聯興國際會計葉珍琳10元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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