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報新聞網》報導,小珮(化名)先前向《鏡週刊》投訴,李光申隱瞞婚姻騙她交往後,安排她進陽明交大EMBA並轉職為其助理,卻對她展開一連串精神與情緒操控。當她得知對方已婚、想分手時,李以研究案前景及生技公司許諾利誘,還稱她新男友「磁場不好」會影響團隊運作,強迫分手,甚至威脅動用黑白兩道,逼她繼續維持性關係。
小珮透露,李光申除要求她抄心經、拿籤詩恐嚇「離開會有惡報」,還曾奪她手機、打耳光、設局威脅,甚至找「道場師父」出現在她住處,逼她下樓談判,並以「自己認識刑事局高層」、「能叫顏清標小弟處理」等話語恐嚇。小珮表示,她當時既需要工作,也真的被嚇到,才會持續委屈就範。
事件經媒體報導曝光後,陽明交大啟動調查,最終僅認定雙方為「師生戀」並違反倫理,決議停聘李光申2年,但性騷擾與職場霸凌等指控並未深入處理。小珮痛批,自己也是校方員工,卻從未被邀出席說明會,僅收到一封電郵告知結果,質疑校方刻意淡化其控訴,「這擺明就是輕縱包庇,嚴重放水。」
勞安與法律界人士也指出,李光申身兼主管,若校方未妥善處理其對下屬的不法行為,恐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罰50萬元。律師鄭懿瀛則指出,若恐嚇、性脅迫等情節屬實,李恐涉妨害性自主與危害安全等刑責。而對於校方消極應對、未設保護機制,受害人也可依法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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