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燒烤店老闆因為行車糾紛持刀劃傷葉姓男子,後來遭對方反擊,最後導致他被打到重傷不治身亡。這名葉姓男子直呼自己是正當防衛,但是否有涉及防衛過當,律師就說,如果反擊那一刻,已經沒有危險卻還是持續出手,就是防衛過當。
這名燒烤店老闆因為行車糾紛持刀劃傷葉姓男子,後來遭對方反擊,最後導致他被打到重傷不治身亡。這名葉姓男子直呼自己是正當防衛,但是否有涉及防衛過當,律師就說,如果反擊那一刻,已經沒有危險卻還是持續出手,就是防衛過當。
葉姓駕駛:「拿刀!」黑衣男大聲怒嗆,不滿對方持刀將他劃傷,當場把阿伯打趴在地,而阿伯就是台中一家知名燒烤店的老闆,流了滿地血後緊急送醫,結果還是傷重不治。兩人爆發行車糾紛後,直接車子停在路中央,當街展開全武行。
問題來了,打死人的葉姓男子表示當下自己面對持刀威脅,但下重手反擊, 在法律上算是正當防衛嗎?非當事律師劉韋廷:「當阿北拿著刀靠近年輕司機的車,並且揮舞刀的時候,這時候年輕的司機本身去做任何防禦的動作,即便構成阿北受傷,也都構成正當防衛。當這個阿北已經離開他的車旁邊了,而這年輕的司機下車衝往這個阿北,並且將他毆打,法律上面就另外構成一個傷害行為了。」
2016年台南漁光島發生一起凶殺案,李姓里長因房產糾紛和一名黃姓男子發生衝突,過程中里長持槍射擊對方,當時被害人為了自衛,持殺魚刀猛刺里長,造成里長傷重不治。最高法院認定是正當防衛,表示那一刻,被告面對的是要被殺死的危險。
非當事律師劉韋廷:「刑法所稱的正當防衛,是針對現在正在發生的侵害來做防禦的動作,而這個阿北在五天後不幸身亡,就有可能構成傷害致死。」律師指出真正關鍵,不是「你有沒有反擊」,而是你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除了要還原攻擊過程、出拳次數,倒地後是否還繼續攻擊?致命傷如何形成?若反擊過大恐怕就變成報復,只差幾秒鐘,刑責就可能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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