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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界視為「高虹安條款」的《選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資料畫面)
被外界視為「高虹安條款」的《選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資料畫面)

選罷法三讀通過「高虹安條款」惹議 本人:參政權受憲法保障

立法院會今(1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排除「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的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由於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外界因此將此次修法視為「高虹安條款,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批評此修法「因人設事」。對此,高虹安本人回應,參政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任何限制都必須符合必要性與比例性。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條文,放寬參選限制,未來遭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將不再受限制。由於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可經檢察官同意改以「社會勞動方式」代替入監,修法內容被外界解讀與其相關,因而視為「高虹安條款」。

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批評,此次修法是「因人設事」,質疑藍白陣營透過立法替特定個案量身調整制度,為特定政治人物大開後門,並直言全台灣最迫切需要這項修法結果的人只有一個,就是高虹安。

對此,高虹安回應,參政權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任何限制均須符合必要性與比例原則。她強調,《選罷法》相關規定在適用上,各黨認為存在「過度限制參政權」的討論,因此各方均提出不同修法版本,自己也曾經擔任過立法委員,「立法院任何的討論,都是回到制度本身,不會是針對任何個人」。

更新時間2026.06.12 19:0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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