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官校上校處長張銘哲在服役期間遭吸收淪為共諜,於2019年至2024年間收受工作費共134萬1,000元,並協助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監察院認定其嚴重違反軍人忠誠義務、敗壞軍紀,已通過彈劾案,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空軍官校上校處長張銘哲在服役期間遭吸收淪為共諜,於2019年至2024年間收受工作費共134萬1,000元,並協助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監察院認定其嚴重違反軍人忠誠義務、敗壞軍紀,已通過彈劾案,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表示,張銘哲在服役期間受到鍾姓共諜以金錢利益吸收,明知中國大陸長期對台進行軍事威脅,仍答應加入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涉危害國家安全。調查發現,張銘哲自2019年9月至2024年11月間,多次收受鍾男轉交的工作費,累計達134萬1,000元。
監察院指出,張銘哲身為國軍高階軍官,本應恪守效忠國家、帶領軍隊作戰抵禦敵人,維護國防安全的職責,卻為了個人利益接受敵對勢力吸收,不僅違反《國家安全法》,也嚴重損害軍人應有的誠信與操守,其行為嚴重斲傷國軍形象。
監察院認定,張銘哲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已構成應受懲戒情形。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及陳景峻提案彈劾,於6月2日經監察院審查通過,並於6月10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審查決定書,全案已移送懲戒法院,依法進一步審理。
刑事部分,最高法院已於今年1月依《國安法》替境外勢力發展組織罪判處張銘哲11年定讞。至於刺探、收集軍事機密部分,則撤銷原判,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