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毒駕案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於行政院會宣布,政府將從三大面向推動14項因應措施,其中源頭嚇阻部分,包括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及販賣者最重可處死刑,並將全面提高毒駕刑責。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於行政院會宣布,政府將從三大面向推動14項因應措施,其中源頭嚇阻部分,包括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及販賣者最重可處死刑,並將全面提高毒駕刑責。
行政院今日召開院會,針對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及毒駕案件頻傳問題,拍板推動「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14項具體措施,目前《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總計有5項法令待修法。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政府將以「毒駕零容忍」態度嚴厲執法,全力防堵毒品流入社會,維護國人生命安全與社會治安。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於院會後記者會說明,在源頭嚇阻方面,行政院規劃將喪屍煙彈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法務部最快將於6月17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未來製造、運輸及販賣者最高可處死刑。同時,政府將增訂製造、運輸、販賣及供應電子煙的刑事責任,並修正《菸害防制法》,對持有電子煙者增訂沒入及行政罰規定,最高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此外,也將強化網路社群電子煙廣告管理及屏蔽機制,並加強國際緝毒合作,請高檢署統合緝毒系統加強偵辦。
在查緝與懲處方面,政府將研議將唾液篩檢納入法制,擴大快篩與檢驗量能,並加速毒駕案件鑑定時效;教育部也將強化校園反毒措施,以快篩輔助現行尿篩制度,防堵毒品與電子煙進入校園。針對毒駕行為,行政院將全面提高法定刑度,毒駕者除吊銷駕照並3年內不得考照外,累犯或毒駕致人重傷、死亡者將終身不得考照;累犯罰鍰逐次加重,第三次違規罰鍰不設上限。同車乘客也將負連帶責任,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毒駕車輛則不論所有權歸屬,一律予以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