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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二度提供過期豆花 補習班:廚餘食物都放冰箱誤拿

屏東一家補習班二度提供過期豆花給孩子,讓家長氣得投訴!家長說3/18孩子拿到過期四天的豆花,跟老師反映,老師說甜食沒關係,沒想到隔天3/19,孩子又拿到過期豆花!補習班解釋說,是因為廚餘跟食物都放在冰箱裡,學生拿錯了!屏東縣教育處表示,依照補習班管理準則,補習班根本就不能提供餐點。

撕開封膜,水果口味的冷藏豆花,是很多人夏天最愛的點心。屏東一家補習班3月18日下午五點多提供豆花給孩子當點心,但被學生發現已經過期四天,學生跟老師提醒,老師這樣說。

補習班老師表示,「因為大家剛剛吃了,也沒有說有奇怪的味道,甜食比較沒有關係,鹹的麵包那就比較不行」。

投訴家長表示,「跟那個主任聯繫,但是他們一開始就完全不承認,他們就說小朋友這麼小,應該看不懂日期,是不是你的小朋友搞錯了」。

最讓家長無法接受的是,孩子3月18日拿到3月14日過期的豆花,但隔天3月19日,孩子又拿到同一批過期豆花,所以不敢吃、直接把豆花拿回家。

投訴家長表示,「真的一定要吃到有問題送醫院了,才真的是很嚴重,才需要特別注意嗎」。

補習班老師表示,「我是一個安撫的用意,小朋友如果吃下去了不用太擔心,因為大家都已經吃了,但沒有發現有異味還怎麼樣」。

補習班老師解釋,下午四點半到五點之間是點心時間,一般都提供餅乾,有時會提供豆花等甜點,但食物跟廚餘都放在冰箱裡的做法,也讓家長無法苟同,決定幫孩子辦理轉出。

屏東縣議員參選人陳哲蕙表示,「家長把孩子送到安親班,其實就是基於一種信任,食品安全這一塊,都沒辦法做到基本把關,那我們要怎麼把孩子交到安親班」。

屏東縣教育處表示,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三十八條所定,短期補習班不得經營補習班不得主動提供餐點,若受家長委託而代訂點心,應納入契約書,以保障雙方權益,至於廚餘跟食物同放冰箱,將會移轉給衛生局做進一步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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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6 19: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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