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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撞死人保險拒賠 毒駕男上訴逆轉獲賠160萬

監視器拍下,身穿紫色外套的婦人買完東西,走出店家準備騎車,突然間、一輛皮卡從後方疾駛而來,撞上婦人,現場連人帶車噴飛,換個角度看,72歲的邱姓婦人才剛走出店家,車輛就撞過來,在店裡的業者也差點被波及,嚇得往裡頭跑。

目擊者:「旁邊有兩包東西這樣子,就是可疑的東西啦,警方就來偵查,他們是說是毒品,我是不了解這東西啦,(駕駛)嚇到 就很像想睡覺吧」。

肇事的皮卡車頭毀損,保險桿斷裂,機車車殼也破了,事發在2024年2月16號下午兩點多,38歲的肇事駕駛江男驗尿後,確認有愷他命陽性反應,案件經法院審理,依過失致死罪嫌,一審判刑8個月,二審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賠償死者兩個兒子各80萬元,合計160萬,江男向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保險公司以毒駕上路為由拒絕,江男不服提告。

法院最近判決出爐,認為駕駛無精神不濟、意識混亂,未達不能安全駕駛,判保險公司敗訴須賠償160萬,但保險公司認為駕駛因吸毒或使用違禁藥物,無需達不能安全駕駛,已符合不保事項,自可拒絕理賠。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育信:「員警證稱原告並無意識不清,精神不濟等情形,可能係因原告超車不當,車速過快所造成,難認與原告施用毒品有因果關係」。非當事律師李茂增:「因為法官是經過詢問在場員警,所以本件縱然保險公司上訴,應該翻盤的機會也不高」。曾任檢察官的律師也表示,因為有員警證詞,保險公司難翻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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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新聞》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更新時間2026.03.04 13: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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