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去年7月間,武男在高雄楠梓台積電園區F22-P2廠無塵室工程期間,將工地不同規格的電線放進自己的大型工具箱,電線總重300公斤、價值約11萬元,武男還特地以銀色鎖頭將工具箱上鎖,試圖收工後闖關攜出。
不過也因武男行徑怪異,當場被總包商員工識破並報案,員警到場後人贓俱獲,在廠商堅持提告下,武男被依業務侵占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官審酌,武男雖然在出大門前就被逮到,且對犯行坦承不諱,但把電線放入個人工具箱並上鎖,動作已明顯構成業務侵占罪,最終判處武男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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