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擁有碩士學歷,曾任電子工廠作業員及生技公司理貨員,2024年11月8日晚間,她搭乘北捷板南線列車途中,誤以為遭鄭男高中生跟蹤,持隨身攜帶的美工刀攻擊對方,造成鄭男臉部受傷,車廂內乘客也一度驚慌,王女隨後遭民眾制伏,並由警方逮捕,檢方依殺人未遂罪提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判處王女有期徒刑4年6月,並於刑後施以監護2年,案件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指出,鄭男傷口雖已復原,但因臉部留疤,仍須透過醫美方式處理;此外,她在行駛中的捷運列車內持刀攻擊他人,導致部分乘客在逃竄過程中受傷,已危害公共安全並引發社會恐慌,法官審酌原判量刑過輕,改判7年徒刑、監護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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