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宗「假結婚」案近日曝光。袁姓男子為協助中國的林姓女子來台工作,透過吳姓雇主居中牽線,找來范姓男子作為「假結婚」對象,兩人於2025年3月7日在對岸完成結婚登記,3個月後再以「初次團聚」的名義,填寫「中國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等相關文件,申請林女來台。
不過,移民署承辦人員在實質審查及面談過程中,發現雙方說詞矛盾、互動生疏,經進一步調查,認定婚姻關係不實,未核准入境許可,整起「假結婚」計畫因此曝光。袁男遭法院通緝,未實際來台的林女則獲不起訴處分;吳姓雇主與范男依法送辦,兩人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
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判處范男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吳姓雇主則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另因范男坦承若計畫成功可獲5萬元報酬,法院認定該筆款項屬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或於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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