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傅崐萁競選小物案,其中李慶隆3月11日到案偵訊就失聯,兩度被傳喚都沒現身,檢方發現李的車就停在律師事務所,還拔除車牌,懷疑律師張女涉嫌藏匿,約談後以50萬元交保,並依法對李發布通緝,隨後李慶隆才在5月9日由另名律師陪同到案。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張女向不知情房仲租房,佯稱親戚北上找工作要借住,取得北市大安區麗水街套房鑰匙,成為李男暫時落腳處,每月1.7萬元房租也由她繳納。
北檢今年11月偵結,批張女身為執業逾20年的資深律師,卻藏匿犯罪嫌疑人行蹤,求刑8月以資懲戒,另也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31日)判處張女8月徒刑,緩刑5年,並須繳交公庫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