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22日傍晚6時許,蕭男無照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建國路與美港公路3段路口時,準備綠燈直行通過路口,卻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且以77.264公里速度通行,已超過70公里速限,當場撞上闖越紅燈步行在行人穿越道上的陳姓3姊弟。
8歲陳小弟雖輕傷,但小姊妹則因頭部及頸椎嚴重外傷陷入昏迷,經數月救治後,姊姊先於同年9月5日6時55分宣告不治,妹妹則在隔月29日離世。案經審理,蕭男雖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因否認犯行且未與家屬和解,被彰化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徒刑,全仍可上訴。
今(30日)陳家阿公受訪表示,對於判決結果難以接受,認為2名小孫女失去寶貴生命,對方卻僅判1年2個月,直言「我的孫女難道就這麼不值得嗎?」且蕭男事發至今仍未達成和解,甚至試圖在法庭上推卸責任,阿公認為蕭男態度讓他們感受不到悔意,強調一定會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