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於一名林姓男子今年4月間在黃捷臉書留言「X妳媽」、「X妳老母」等語,黃捷提告後,法院認定該言論雖屬不雅,但為一次性偶發負面評論,並指出一般人可理解為對政治人物言行不滿的激烈質疑,不致損害其社會名譽,反而更能促進公共思辯。
法官強調民意代表應對各種針砭譏諷有較高容忍度,刑法並非用來禁止所有激烈批評,否則恐產生寒蟬效應,因此判決林男無罪。
對此,黃捷今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深表遺憾,也難以接受」,她指出,林男的留言內容不堪入目,涉及性羞辱,甚至無端牽扯其家人,與公共事務完全無關,並非如法官所稱能促進公共思辨。
黃捷坦言,女性沒有義務容忍這些性羞辱,基於維護公共言論環境的界線,將依法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以追求更符合正義與法理的判決結果,「未來再遇到這些不當言論,我一樣會見一個告一個。遏止仇恨言論的網路風氣,從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