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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彭金隆說明新光人壽T17、T18開發期。(資料畫面)

「都審會」通過才起算 彭金隆:新壽T17、T18開發期最長5年

記者|曹嘉琪

輝達進駐北士科T17、T18基地卡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彭金隆今(13日)前往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會議報告近期業務概況與備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於會議中詢問:「新光金控是否可直接轉讓或繼承該地上權?新光人壽取得地上權已4年卻尚未動工,是否將面臨5年期限屆滿問題?」

對此,彭金隆回應,這是台北市政府與新光人壽的地上權合約爭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過往態度,不會介入契約糾紛,雙方有爭議的話,就按契約精神解決。依壽險不動產投資相關規範,新壽2022年取得地上權,4年來並無開發要問雙方。

彭金隆說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監理範圍是針對保險業不動產投資,根據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新光人壽此案屬於素地投資,不太可能有立即收益。而依照規範,最長需在「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5年內完成即時利用並產生收益,否則可能違反相關規定。

更新時間 2025.10.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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