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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公開不當對待幼兒的園所資訊,包括負責人姓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自Pexels)

幼兒園違法對待幼童案 高雄教育局公布負責人名字、5教保員停職

記者|張憶漩

教育局指出,案發後立即要求園方保存並送交近30天的監視器畫面,並動員超過10名人員分組檢視。調查發現,5名教保人員涉及對幼童罰站、拍打頭部、捏臉、半蹲、禁止如廁及強迫跑步等不當行為。專案小組將進一步釐清受害幼兒人數與具體情節。

教育局新聞稿強調,如違法情節屬實,涉案人員可面臨最高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將解聘,且終身不得在教保機構任職。園所亦可能依情節輕重,面臨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

另針對已知違規事項,教育局已裁罰園方負責人:分科教學6,000元、未依備查項目收費6萬元、大班未配置教師6,000元、進用未具資格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6萬元、行為人3萬元,合計16萬2,000元。

市長陳其邁表示,已指示政風處立即調查教育局內部是否怠忽,並要求兩週內釐清園方責任,必要時不排除解約。教育局強調,將持續檢視監視器畫面,由專案調查小組掌握受害幼童人數,確保幼兒受教安全與權益,並從10月13日起,由教保輔導團與督學進駐園所,強化外部督導、觀課及輔導機制,審慎評估是否終止相關法人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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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10.10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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