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接獲投訴後,致電並傳訊詢問上述相關當事人,僅張斯綱出面否認。張斯綱強調,報導內容完全錯誤,「這些資料都是民眾看不慣民進黨公器私用,自行提供給我辦公室的投書,我們查證內容屬實才曝光,從未購買任何偷拍影像。」他並表示,在黃國昌「狗仔團隊」消息爆出前,自己從未聽聞類似傳聞,懷疑這次是遭有心人士刻意抹黑。
至於黃國昌與謝幸恩部分,《鏡週刊》引述知情人士爆料稱,早在罷免案前,謝幸恩就四處兜售跟監照片,價格每件2至4萬元不等,甚至被指是受黃國昌指示散播。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行為恐涉妨害秘密罪,若以偷拍牟利,最重可判5年徒刑並併科罰金。王鴻薇、侯漢廷與謝幸恩三人截至截稿前均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