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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長李洋。(翻攝自行政院直播)

上任前商業合約全終止傳少賺3000萬 李洋合法保留肖像權代言

記者|郭妤

現年30歲的李洋擁有奧運雙金加持,形象良好,車廠看準他的高人氣找他代言,其他像是手機、營養補給品及保險公司都有他身影,不過獲徵詢出任運動部部長職務後,他就著手處理提前結束合約相關事宜,至於延續的「肖像權」代言合約,也在請教相關法規部門後確認沒有違法疑慮。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的相關規定,公務人員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原則禁止兼職,但允許兼課、講演、著作與正當投資,可以依照個人專屬的才藝表現而授權肖像權,並獲得相對應的對價關係。

更新時間 2025.09.1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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