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杜秉澄夫妻、林于倫與吳沂珊涉詐,被害人多達167人,其中53人報案提告。陳姓被害人主張,杜秉澄等人2023年6月20日起,在臉書刊登虛偽投資廣告,引誘他加入「金錢爆-財富規劃16班」LINE群組進行投資詐騙,他於同年8月29日上午9時分許,臨櫃匯款50萬元到人頭帳戶,因此提告請求杜秉澄、林于倫、吳沂珊連帶賠償5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杜秉澄等3人刑事部分一審已被判有罪,劉向婕則在今年8月6日開庭時,與陳姓被害人當庭達成和解,約定給付陳12萬5000元,因此陳拋棄對劉女的請求權,其他3人則沒有,判決杜、林及吳女應連帶賠償50萬元。
此案上訴二審審理中,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開庭,杜秉澄否認自己是詐團成員,聲稱自己是被詐團操控、誘導,被詐團利用的幣商,但願意承擔責任,還指徐巧芯涉入潛艦弊案、收受回扣賄賂、從事內線交易等弊案,庭訊結束後還突對媒體鏡頭大喊:「徐巧芯叫我認罪的。」徐巧芯則表示,沒跟杜秉澄聯絡過,此生最痛恨的就是詐騙集團,希望法官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