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社工7月間出庭時,針對偽造文書部分,她依舊否認偽造訪視紀錄,只坦承不小心寫錯字,把「所以」的以寫成「已經」的已;過失致死部分,她則稱「並非主責單位」,指兒盟只是民間團體而非有公權力的公部門社工,還稱訪視剴剴時都沒發現身上有奇怪傷痕,才沒通報。
當時法官考量陳女境管將到期,表示陳女若有出國計畫可提短期解禁聲請,不過考量有涉及逃亡疑慮,因此不建議。陳女因涉犯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今年1月6日挺著孕肚出庭,法官當庭詢問為何去年11月18日出境,陳女稱當時和家人去日本「休息」,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當庭遭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
如今境管倒數,台北地院考量陳女可能面臨刑責及民事求償,有誘發逃亡可能性,因此裁定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裁定陳女9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