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指出,黃冠禎謊稱是疫情指揮中心總秘書、疾管署副秘書,向病患家屬聲稱可收費代為安排台大醫院病床,並透過社群平台發布偽造的羅一鈞簽名的醫療文件,甚至在言語中暗示與羅一鈞有曖昧關係,成功騙取一名女子5萬元。
對此,羅一鈞今日在臉書發3點聲明澄清:
一、不存在的職稱與人員:疾管署沒有「副秘書」一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沒有設置「總秘書」;
二、簽名造假與喬床否認:「我的簽名不是長那樣(沒有那麼醜)」,也從不幫人喬床,還在台大當住院醫師、總醫師時我就很討厭來喬床的特權人士,現在還是這樣;
三、與黃冠禎毫無關聯:他強調,是透過媒體報導才知道有「黃冠禎」這個人,從未接觸也根本不認識,呼籲外界不要上當。
羅一鈞也補充表示,目前疾管署已針對「偽造文書、妨害名譽」部分,向警方報案,詐欺罪則須由受害人出面舉證報案才能成立,希望能讓黃姓女子繩之以法,別讓更多人受害。
據週刊報導,黃姓女子過去曾因侵占他人財產服刑,出獄後轉任看護,並長期於網路以假身分行騙,包括假扮藝人友人、性靈治療師等,新冠疫情期間,她又順勢包裝新身分,繼續行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