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25歲的李男於今年3月14日深夜11點30分許,在外飲酒後返家被李父碎念,雙方爆發口角衝突還一度扭打,李父揚言報警,李男聽聞後,衝進房間內拿出1把開山刀朝李父的臉部、頸部、手部等部位揮砍,造成李父大量出血,其他家人見狀緊急報警。
警方獲報到場,4名員警欲上前壓制李男時,遭對方用腳踹踢、咬傷,最終警方負傷將李男制伏送辦,李男於檢方偵辦時坦承犯行,檢方依警方提供的現場照片、醫院診斷證明、證人供詞等證據,認定李男犯行明確,依殺害直系親屬未遂、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採一罪一罰,判處適當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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