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於2024年4月27日隨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等人前往中國,與王滬寧會面並握手致意,王鴻薇今年初遭罷團發起大罷免行動,罷團於4月11日在台北市松山區高掛2人「握手」畫面的廣告看板,並質疑:「你們密談了什麼啊?」
王鴻薇隨後憤而提告罷團成員蔡語芳、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成員黃思維、黃英哲,以及看板懸掛人潘穎發涉犯《選罷法》傳播不實及《刑法》加重誹謗罪。
檢方偵辦認為,罷團懸掛看板的期間為4月11日至6月6日,王鴻薇罷免案則於6月20日才正式成立,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須經提議、連署與投票三階段,並非提議後即為罷免案成立,因此看板內容並不構成對罷免案的虛偽資訊散布。
至於誹謗部分,檢方指出,王鴻薇確曾赴中,並與身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協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的王滬寧會面、握手、進行閉門會談,罷團懸掛看板及其文字並非虛構,而是依據事實提出的主觀評論與合理質疑,目的應為欲喚起民眾參與公眾事務、發揮公眾監督功能,屬對政治人物的合理檢驗,為可受公評範圍,檢方認定難以構成加重誹謗,最終對4名被告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