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歧視台灣法案》(Taiwan Non-Discrimination Act)法案由共和黨籍眾議員金映玉(Young Kim)與民主黨籍葛林(Al Green)共同提出,金映玉指出,中國正持續阻撓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並可能藉由關稅、空頭操作、凍結資金等方式干擾台灣金融體系,因此支持台灣加入IMF,將有助強化其金融韌性,抵禦中國的經濟脅迫。
金映玉強調,美國一貫政策是支持台灣參與不以國家主權為前提的國際組織,「我們必須持續為台灣發聲,確保他們的立場不被忽視。」
台灣曾是IMF創始會員之一,雖於1971年退出聯合國,仍維持會籍至1980年,直至中國入會後被迫退出。法案中也列舉台灣具備加入IMF的條件,包括目前已是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開發銀行(ADB)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成員。
針對過去「須為聯合國會員」才能加入IMF的說法,法案特別提到,科索沃在非聯合國會員情況下,亦於2009年成功加入IMF與世界銀行。根據法案引用的IMF前法律部主任高德(Joseph Gold)觀點,IMF在實務上避免將「主權」或「獨立性」作為評斷會員資格的標準,且並無明文規定需獲特定國際承認才可入會。
此外,根據美國財政部2020年資料,台灣擁有高達4,719億美元(約新台幣14兆元)的外匯存底,遠超印度、南韓與巴西等多數IMF成員國。目前該法案仍待美國參議院通過一致版本後,送交白宮由總統簽署才可正式成為法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本月初已通過對案,接下來將送交全院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