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一審期間未與任何被害人達成和解,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8月徒刑。案件進入二審後,黃子佼態度轉變,面對媒體不僅鞠躬,也開始與被害人和解,高等法院至今已安排3次調解程序,調解成立人數達21人。高院為確保審判程序進行,裁定黃子佼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黃子佼提出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書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註冊為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會員,陸續購買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持有數量達2259部,經查兒少被害人數35人,年齡介於10至17歲。黃子佼辯稱購買性影像是為紓壓,沒有每次都看完所有內容;法官依檢方提呈事證發現,黃子佼曾經傳訊詢問創意私房創辦人、管理員「老馬」,告知其無法開啟檔案、無法解壓縮,代表他確實會開啟檔案確認購買的影像內容,因此不採信黃的辯詞。
北檢日前再查出有12名身分不明、不願報案被害人共586部影像,已移送高院併辦審理。黃子佼不法性影像加計此次併案後總計2845部,律師李宜諪稱已不是「收藏」能解釋的數字,新增證據在實務上會讓法院重新評估量刑。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