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明良臻涉嫌指示13位戶政事務所主任,針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中的簽名進行實地查訪,並要求透過戶政系統調閱個人簽章比對資料。當場有多位主任表達異議,明良臻仍堅持執行,副處長吳俊毅更提供透過戶政系統查詢電子及紙本簽名比對的建議。
檢方調查發現,這項行動雖以「協助選委會」為由,實則已超出職權範圍,涉有違法蒐集個資之虞。更甚者,明良臻在事發後還企圖刪除手機通訊紀錄,意圖湮滅證據,並將責任推卸給下屬,態度消極且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針對爭議,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表示,相信3位同仁無侵害人民權益或洩漏個資之不法意圖,強調縣府所有作為皆依法行政,呼籲外界勿過度政治解讀。然而,一級主管涉案、公器疑遭私用,仍引發外界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