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龍表示接到一名家長陳情,指稱小孩在托嬰中心受到不當對待,不滿社會局怠惰處理,他查看家長檢附的托嬰中心監視器畫面後,立即聯繫社會局,要求盡速處理。
對此,社會局表示,獲報後已立即啟動調查,將檢視監視器畫面,並訪視相關人員盡速釐清案情,另外也主動聯繫家長,說明案件處理程序,持續提供關心與協助,並要求托嬰中心提報改善措施、加強管理。
社會局強調,若調查結果確認托育人員涉及不當對待,可依《兒少權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托嬰中心若涉及管理疏失,也可依《兒少權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且終止準公共契約。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該托嬰中心主任表示女保育員已於3月自請離職,該案是托嬰中心在今年4月底調閱監視器畫面,觀察保育員和幼童互動時,發覺該保育員有不當對待小朋友的情形,因而主動通報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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