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的丁男於2020年9月間因拒絕酒測,且為5年內第2次違規,遭裁罰36萬元,此外,他因駕駛執照遭註銷後仍騎機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行駛於道路時手持香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未戴安全帽、併排臨時停車等,一共遭開出11張罰單,金額共3萬5,500元,連同酒駕罰單合計39萬5,500元。
丁男遲遲未繳納罰鍰,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多次催繳未果,先是扣押其名下存款與財產,不過僅被扣得存款491元,另保險債權部分則因給付條件未成就而無法執行,執行人員至其居住地現場催繳也沒見到人,最終新北分署於2023年2月間核發限制出境命令,但丁男毫不在意、繼續神隱。
直到近日丁男父親過世,因父親生前曾投保以他為受益人的人壽保險,由於該保險契約早已遭新北分署扣押,丁男為了順利領取父親的136萬餘元身故保險金,才主動向親友借款,並於2025年4月28日現身新北分署,將積欠的罰鍰全數繳清。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