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於2025年5月2日A4版頭條報導[1],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時,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表示,考量國際情勢與美國關稅談判,認為目前並非立法的適當時機,引發朝野立委與學者的批評。
數發部憂慮美國關稅報復,黃彥男指出,若推動媒體議價法,可能引發美國報復性關稅,因美國曾對澳洲、加拿大的類似立法採取反制措施。朝野立委要求儘速立法:國民黨、民眾黨及民進黨立委均認為應儘速提出行政院版本,強調「新聞有價」理念,並建立強制議價機制,以保障媒體產業。
國際經驗與挑戰
澳洲於2021年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要求Google、Meta等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Google與媒體達成協議,但Meta則選擇下架新聞內容,導致媒體流量下降。
加拿大於2023年通過線上新聞法,Google承諾每年支付1億加幣給媒體,但Meta同樣下架新聞內容,顯示立法後平台反應不一。
台灣的立法進展
台灣自2021年起討論媒體議價法,但因部會間權責不清、數發部成立延宕等因素,進展緩慢。目前立法院正在審議多個版本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主要聚焦於強制議價與設立基金兩大模式,以因應數位平台使用新聞內容卻未合理回饋的問題。
以下是各黨提出版本草案的主要內容:
1. 國民黨版:參考澳洲模式,主張強制議價
立法目的:比照澳洲2021年實施的新聞媒體議價法,建立強制議價機制,保障新聞媒體的合理報酬。
主要內容:賦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之間的強制議價權,確保媒體能夠獲得合理的報酬。要求數位平台不得無預警下架新聞內容,避免對媒體造成突如其來的損害。建立爭議解決機制,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將由第三方仲裁機構介入處理。
2. 民眾黨版:雙軌制,結合強制議價與設立基金
立法目的:在推動強制議價的同時,設立基金會以扶植媒體,協助其數位轉型。主要內容:建立強制議價機制,保障媒體的合理報酬。設立「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由數位平台捐款,專款專用於支持媒體數位轉型。要求數位平台揭露新聞流量數據與演算法邏輯,禁止無預警修改新聞呈現方式。
3. 民進黨版:設立基金,扶植媒體數位轉型
立法目的:透過設立基金,協助媒體數位轉型,提升新聞品質與競爭力。
主要內容:設立「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由數位平台捐款,專款專用於支持媒體數位轉型。鼓勵媒體與數位平台進行自願性議價,促進雙方合作共榮。
建立透明的基金運作機制,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與有效性。
媒體議價法是數位時代中為維護新聞價值與媒體永續所必須面對的結構性改革,實在不應該因外交顧忌一拖再拖。當數位平台掌握輿論流量、卻未合理回饋新聞生產者,政府若仍以「美國報復性關稅」為由規避立法責任,不僅失去為本地媒體把關的立場,更形同將第四權讓渡給演算法與資本。在國會已有多版本草案、朝野立委罕見共識的情況下,數發部的猶豫無疑成為新聞生態改革的最大阻力。
新聞不應該是免費的,媒體也不該繼續為平台無償打工;若再猶豫下去,虛弱的將不只是媒體,而是民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