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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割頸案發生後,不少人到校門口送花致哀。(資料照)

國中生割頸案乾兄妹被起訴 受害家屬發聲「向司法初步正義致謝」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回顧事件發生經過,去年12月25日中午12點多,新北市某國中女同學到受害者班級找朋友聊天,但被受害者要求離開,以免打擾其他同學,受害者對女同學說出「妳又不是我們班的」,女同學心生不滿,找同校的「乾哥」抱怨,乾哥於是去找受害者替乾妹出氣,不料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攻擊受害者,受害者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涉嫌行凶的乾哥被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經法官裁定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等待調查,昨(9日)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涉案的乾哥、乾妹,受害者家屬今(10日)發表聲明,感謝大家的支持和關心,並透露事發以來,沒有一天可以一覺到天亮,總是想著兒子能否到夢中來和他說話,「每天晚上總是莫名奇妙的醒來,然後又在失望中入睡,周而復始完全陷入痛苦的無限輪迴之中」。

家屬表示,感謝調查3個月後,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2名加害者,「讓我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義」,並向檢察官、一線法警、法醫致謝,感謝他們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此2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家屬也期盼司法可以加快腳步,讓加害者得到應有刑責,別把過錯和責任推給社會大眾,「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學校生活之中」。

受害者家屬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人民聲音,相關單位能儘速促成4項修法,一是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紀錄;二是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三則是涉及刑事案件5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最後,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也應負相對刑責,不只是負民事賠償責任就了事,而且家長蓄意脫產就全無責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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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4.05.1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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