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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府前經發局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今二審結果出爐。(資料畫面)

陳凱凌貪污案二審出爐 8年徒刑改判6年5個月

記者|鏡新聞

台南市府前經發局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今天二審結果出爐,包含貪污詐欺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去年一審時被判八年徒刑,今天二審合計被判六年五個月,刑期會縮減,關鍵就是財產來源不明罪,陳凱凌從有罪被改判為無罪。

更新時間 2024.01.3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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