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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男童不小心抓傷同學臉頰,竟遭幼保員以同手法對待,目前全案依傷害罪嫌送辦。(示意圖,pexels)

4歲男童誤抓傷同學臉 幼保員竟模仿動手「要他體驗多痛」

記者|徐如奕

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12月22日,當日幼兒園舉辦耶誕活動,活動結束同學們都返回教室時,男童發現一名同學仍在遊樂設施上玩樂,出聲叫同學下來時,卻不小心抓傷同學的臉。

女幼保員得知學生受傷後,當下傳Line訊息,通知男童家長小孩的行為,並請家長好好管教小孩,但當家長接送男童時帶了藥膏及手寫卡片,要給被害同學家長時,發現兒子的臉竟也受傷,經詢問才知是被劉女抓傷,男童因此害怕上學。

男童家長先是請求幼兒園提供監視器畫面,但園方說沒畫面,且因劉女事後未有悔意,家長便帶著兒子驗傷,並於同月25日報案處理;劉女到案表示,是為了讓男童「體驗」抓別人的臉有多痛,才會動手,警詢後依傷害罪嫌將她送辦。

台中市教育局對此表示,已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要求劉女暫時停職,若調查確認其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的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可處6千至6萬元或6萬至60萬元罰款;嚴重將管制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也會被連帶裁罰6千到6萬元。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4.01.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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