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女子指控參加桃園萬聖活動,遭「羅姓藝人」拍照騷擾。

萬聖節扮兔女郎遇男藝人拍照騷擾 桃園警:絕無消極處理

記者|林妏緹

攝影|鏡新聞

拍照騷擾事件發生在週日(29日),女子穿著兔女郎裝前往桃園萬聖節城,在路上遇到一男子搭訕詢問是否可以拍照,疑為羅姓藝人,女子婉拒,沒想到男子卻仍拿出手機對著她猛拍,同時大喊「這是公共場合,所以我都可以拍照,懂嗎?懂不懂啦!」幸好同行友人反應快,替女子擋鏡頭,男子轉身離開前,女子因錯愕,只來得及拍下一張照片當作證據。

女子心中委屈,立即到附近的機動派出所帳篷,向一名女警敘述剛剛遇到的情況,沒想到對方態度敷衍,直到她強調要報案,並希望警方可以派員去附近巡邏,女警才以認真態度對待。

貼文發酵後,桃園同安派出所副所長楊世傑今(31日)回應,民眾指控女警回應的部分,經詢問,同仁回憶印象中並無說出「是喔哈哈」等語,在接獲當事人報案,詢問狀況後立即以無線電通報周邊執勤同仁查詢,但未發現遭指控的羅姓藝人。當事人當天因有要事,員警即與其再約時間製作筆錄,待製作完成後,後續也會約談羅姓藝人到案說明。

警方呼籲,使用手機對他人針對性拍攝,恐引起誤會甚至有觸法之虞,拍攝時請保持尊重及友善態度,以免造成誤會。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新聞》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更新時間 2023.10.31 13:51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