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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陳嫌勒斃,其家屬獲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翻攝自女大生IG)

馬國女大生來台就學遭勒斃 首例外籍家屬獲賠180萬補償金

記者|徐如奕

蔡女2022年10月13日被發現陳屍於北市士林區租屋處,警方在案發後逮捕涉嫌的陳男,陳男供稱兩人透過IG認識而開始交往,隨後因反悔投資蔡女創業,欲討回匯給蔡女的9萬9,999元不成,一氣之下徒手將蔡女勒斃。

檢警調查,陳男犯後回到新北鶯歌租屋處,企圖服藥輕生,陳男被送醫後突然驚吐「我殺人了」,才導致全案曝光,但陳男偵訊時說詞反覆,又辯稱是「加工殺人」,檢方認為他有避重就輕之嫌,有逃亡之虞,依殺人罪嫌起訴羈押至今。

蔡女家屬日前在法務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下,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經士林地檢署開會審議,認定蔡女是因犯罪行為而死亡,因此全數委員決議補償家屬180萬元。另外也已透過律師請求民事賠償,至於領了補償金是否會影響其他索賠,法務部長蔡清祥曾表示,補償金的性質是國家的責任,並不會影響到民事賠償。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7月1日上路,明定被害人因為犯罪行為導致死亡,只要被害家屬向地檢署提申請,經審議認定,遺屬可獲補償金180萬元,此新法能加速審議效率、減少二度傷害,務求補償從優、審議從速、程序從簡,以減輕家屬負擔。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3.09.0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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