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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畢針對自己酒駕的行徑道歉。

馬國畢認酒駕後悔「犯低級錯誤」 獲緩起訴1年、罰4萬

記者|許行君

馬國畢11日凌晨因酒駕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3,馬國畢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馬國畢坦言自己10日晚上到新北市參加餐敘,期間有飲酒,然後自己開車返回台北。馬國畢11日上午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複訊後諭令無保請回。

11日訊後馬國畢接受媒體訪問,他雙手合十、鞠躬道歉,馬國畢說自己又再度做了一個非常錯誤的示範,「犯了低級錯誤」,並指出自己是「心存僥倖」,最後強調「真的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浪費了這麼多社會資源」,深深鞠躬15秒。

11日下午馬國畢透過臉書發文,表示「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的對不起!我做了這樣不可原諒的事情,不該喝了酒開車的,很懊悔自己的行為,身為公眾人物,沒有自律以身作則,我會徹底反省自己,保證不再犯」。台北地檢署17日依公共危險罪將馬國畢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限1年,但必須向公庫繳交4萬元。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3.08.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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