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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律師3度酒駕被抓。(示意圖,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獨家】型男律師3度酒駕落網 「緩起訴2次」有望再爭取免關

記者|張憶漩

現年45歲的董男是台北市小有名氣的律師,去年9月某天深夜,與朋友暢飲高粱酒約1個小時後,抱持僥倖心態開車上路,卻撞上路旁機車,害一名騎士受傷,松山分局獲報到場處理,一施測竟發現董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毫克,董男也對酒後開車事實坦承不諱,台北地檢署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董男在2015年及2018年就曾因為酒駕獲緩起訴處分,後2次酒駕行為都在前一次的緩起訴期滿後。法官認為,被告比一般人更知道酒駕風險,和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的危害,還在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毫克的狀況下貿然開車;不過審酌其主動坦承酒駕、態度尚可等,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刑期可易科罰金,也就是說如果檢察官同意,可不入監執行。

上訴結果今天(25日)上午出爐,法院裁定駁回,維持原判。至於撞傷機車騎士部分,因雙方和解,過失傷害不起訴。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3.05.2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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